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世界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聚会经外决通过了世界人大常委会合于设立邦度宪法日的断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邦度宪法日。

  正在全社会普通展开宪法指导,确立宪法宣誓轨制,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推举或者断定录用的邦度事务职员正式就职时公然向宪法宣誓。

  世界各族邦民、各政党和各社会群众、各企业职业机合,都务必以宪法为基础的举止法例,而且负有保卫宪法威苛、确保宪法践诺的职责。任何机合或者个别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令的特权,一概违反宪法和法令的作为都务必予以根究。

  中华邦民共和邦制造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我邦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第五届世界邦民代外大会通过的,源委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正。

  宪法的根本价格是保护人权。宪法的基础方针和价格正在于保护公民权利。其机谋重要是筑树与限度邦度权利,邦度组织不得行使宪法所未显然授予的权利。保护人权是宪法划定的起点。

  宪法是邦度的基础法,是治邦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令职位、法令巨擘、法令效能。一共贯彻践诺宪法,是一共促进依法治邦、摆设社会主义法治邦度的首要做事和本原性事务。